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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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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08-07-11 17:07:23 浏览人次
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室管理工作;
(三)协调接待办做好市政府的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务车辆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及协调处理工作;
(六)负责编印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大事记;
(七)负责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电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负责文电收发、印鉴管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负责公文审核工作(公文排版、格式、文字、标点、符号、主题词、文种、编号等);
(四)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科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材料准备和市政府领导活动等有关工作;
(二)负责接待联系来访市政府领导的有关人员;
(三)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拟制审核工作(初稿撰写、提供依据并对公文初稿的内容、结构等进行审核);
(四)承办所联系市政府领导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讲话稿、会议纪要等;
(五)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登记、分办和落实等工作;
(六)服务所联系市政府领导其他工作;
(七)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室
(一)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密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反馈;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目标管理及运行工作;
(三)负责上级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负责牵头承办人大、政协交办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及督查落实工作;
(六)负责我市承担的省和郑州市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及我市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八)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长电话室
(一)负责政务值班和市长电话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会议、活动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三)做好应急工作,保持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络和沟通,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市应急委有关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及时将市应急委、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传达至各专项指挥部;
(四)指导、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政务值班工作;
(五)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金融联络办公室
(一)负责联系金融单位,包括金融、保险等监管机构和企业;
(二)协调政府融资工作;
(三)组织和引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工作;
(四)负责和指导市属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五)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
(六)协调和引导企业上市工作;
(七)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调研室
(一)负责起草各种调研报告,参与有关政策性文件、大型会议文件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起草等政务活动;
(二)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课题、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跟踪调研,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四)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科
(一)收集、编发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定期编发信息专报,将市政府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政令等方面信息向不同范围通报;
(三)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协调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
(五)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科
(一)负责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所有经费支出把关、费用审核和报帐事宜;
(三)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办公室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四)协助综合科做好政府接待、会务和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
(五)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防办业务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防空建设规划;
(三)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空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等;
(五)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
(六)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七)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外侨办业务科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处理全市外事活动;
(二)负责全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手续的报批工作;
(三)负责我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工作;
(四)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侨务政策、法规,认真做好侨务工作;
(五)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法制局办公室
(一)负责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
(四)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五)受理、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六)受市长委托,代理应诉市政府的行政、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并核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行政执法证的申办、发放、年审;
(八)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题词:机构 职能 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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