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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新密政办[ 2008 ] 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新密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郑政办〔2008〕12号)及《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2008年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新密发〔2008〕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便民为民为宗旨,着眼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迹。
二、考核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构、范围、内容、形式、实效、制度和效果等。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以及领导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二)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包括部门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范围、权限的公开情况。
(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政府及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办法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包括政府决定的资源分配、重大工程招投标、公共采购等事项的公开情况。
(四)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
(五)行政执法有关办法的公开情况。
(六)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情况。
(七)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项时限的公开情况。
(八)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
(九)服务承诺的践诺情况。
(十)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办法的公开情况。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包括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情况。
(十三)责任追究情况。包括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及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十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情况。
(十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三、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若干个考核组分组实施。
四、考核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本考核办法和《新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新密政办〔2008〕7号)要求进行总结,以单位正式文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汇编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9863469)。
(二)全面考核。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督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考核。其中现场考核采取“一看、二访、三听、四查、五评”的方式进行,看:主要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情况;访:主要察访工作现状、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听:主要听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汇报和基层单位及群众的反映;查:主要检查承诺践诺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评:按照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逐项进行评定打分。
(三)民主评议。结合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五、评分标准
为科学准确地考核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制定本考核评分标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机构信息(15分)
1.组织机构健全,单位、科室工作职责明确(5分);
2.各级领导分工责任明确(5分);
3.单位联系方式公开畅通(5分);
(二)公开内容(50分)
1.内容全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20分);
2.建立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其他公开方式为辅助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5分);
3.及时准确,各类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内容更新及时(10分);
4.公开方式便民,便于公众进行检索、查询、复制(5分);
(三)工作制度(15分)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5分);
2.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5分);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5分);
(四)公开效果(20分)
1.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反映(10分);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5分);
3.公众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反馈及时(5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根据考核检查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不认真整改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视情节取消其本年度 有关评先评优资格;在当年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考评中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也不能产生先进个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表
 
 
 

附 件
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单位名称:
分类
考核内容
小项及分值分配
得分
(一)机构信息(15分)
1.组织机构健全,单位、科室工作职责明确。
主管部门明确(1分)
 
各级部门分工责任明确(1分)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健全(1分)
 
未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每缺一项扣1分(2分)
 
2.各级领导分工责任明确
分管领导明确(2分)
 
任务分解到位(3分)
 
3.单位联系方式明确
信息发布和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公开(3分)
 
组织机构、分管领导联系方式上报完整(2分)
 
(二)公开内容(50分)
1.内容全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
本单位的办事制度、程序、依据、结果公开全面(5分)
 
本单位掌握和制作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信息公开全面(5分)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或缺失的每项扣1分(5分)
 
不按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报表和年度总结的,每次扣1分(5分)
 
2.建立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其他方式公开为辅助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有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5分)
 
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5分)
 
网站上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5分)
 
3.及时准确,各类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内容更新及时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4分)
 
发布的信息归入的类别正确(2分)
 
发布的办理事项内容及要求与实际办理的情况一致(2分)
 
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信息内容不全面、不准确,每发现一次各扣1分(2分)
 
4.公开方式便民,便于公众进行检索、查询、复制
政府信息要素登记清晰、准确(3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索引(2分)
 
(三)工作制度(15分)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缺一项扣2分(5分)
 
2.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3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素、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2分)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1分)
 
按要求在3月31日前上报并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分)
 
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缺1项扣1分(2分)
 
(四)公开效果(20分)
 
1.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反映
发生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4分)
 
网上投票公众满意度(6分)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
审核把关不严,公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发生泄密情况被查实的,每次扣2分;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出现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扣3分(5分)
 
3.公众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反馈及时。
至少建立一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2分)
 
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受理时按要求出具受理单(1分)
 
对于需要延长答复的申请按程序办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1分)
 
对于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的能按程序书面征求意见(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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